哈尔滨金融学院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哈尔滨金融学院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简称哈尔滨金融学院老科协)。
第二条 本会是以哈尔滨金融学院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为主体而自愿组成的社会群众性组织,直属黑龙江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领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校”为目标,团结广大老科技工作者,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再做贡献。以老有所为为主,促进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健、老有所乐。
本会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好老科协事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广大老科技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为组织起来再作贡献奠定基础。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业务主管部门(省老科协、哈尔滨金融学院领导)赋予的各项任务。
(三)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考察、决策论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新技术推广、科技及经济建设项目的评估等活动。
(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讲座。发扬老科技工作者的优良传统,关心青年的健康成长,组织开展针对青年的科普活动。
(五)组织开发老科技人才资源,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开发高级老科技人才为重点,向社会各方推荐人才,组织人才交流。
(六)举办老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服务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保健、福利事业与文化、旅游等活动。
(七)鼓励和组织老科技工作者为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再作贡献,定期表彰和奖励优秀老科技工作者和突出贡献的老科技工作者组织,以弘扬奉献、创新精神。
第三章 会 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本会章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影响的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和德高望重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吸收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件;
(二)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单位会员有权选派代表参加本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个人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可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会员可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会员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办理退会手续。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理事会其职权是:
(一)决定选举正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变更和增补理事;
(三)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